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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通知 各团场(处、天北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为了广泛宣传中央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综合治理意识,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综合治理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格局。现决定于三月份集中力量,采取各种形式切实开展好综治宣传月活动,现就开展宣传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团场要加强对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领导,做到有组织、有计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主管领导要亲自抓,在各方面给予保障,使今年的宣传月活动开展得扎扎实实,注重实效,不走过场。
二、综治宣传月的主要宣传内容是: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中央综治委《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意见》。
2、2003年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和2004年兵团、师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 3、《农七师2004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4、反邪教警示教育。 5、“以案说法法制讲座’’(暂定名)。 6、在各中小学开展《为了明天》挂图展和观看配套光盘。
7、各单位在“创安”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经验。
三、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标语、板报、简报等各种舆论工具的作用,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如综治知识竞赛、演讲会、文艺节目等),开展丰富多彩的综合治理宣传活动。在活动中,要积极发挥宣传部门宣传主渠道的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开展好今年的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 四、综治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综治办于4月5日前,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材料上报师综治办。 二00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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