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组织开展的2001-2002年度全国市、县、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经过准备,考核,复核,审批,公示,总结表彰六个阶段,日前结束。
    2001-2002年度科技进步考核除西藏自治区外,全国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500多个市、县、区申请参加考核。经反复核查,拟定1266个市、县、区通过考核,占参加考核地区总数的96.6%,其中地级以上市97个、县(市)933个、城区236个。在通过考核的市(县、区)中,根据各省推荐意见和评选先进的比例要求,评出491个科技进步市县区,占通过考核市县(区)总数的38.8%。其中,市63个,占通过考核城市总数的65%;县(市)330个,占通过考核县市总数的35.4%;城区98个,占通过考核城市总数的41.5%。根据在第二次全国科技进步考察中获得先进的市(县、区)党委和政府研究提名,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科技部研究决定,授予韩子荣等1181人为“2001-2002年度全国市(县、区)科技进步先进个人” 称号,并颁发奖励证书。
    从总体上看,2001-2002年度全国市、县、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进展顺利,一是申报单位明显高于第一次考核(1079-1515),通过考核的单位数较上一次提高23.3%以上,说明各地对科技进步考核的重要性的认识和有所增强,组织措施得力;二是组织管理工作比较规范,整体考核严格按程序进行,各阶段工作均有规范性记录;各省组织工作较第一次完善和规范,申报和证明材料质量有较大提高;三是大多数市县“四个一票否决”指标完成比第一次有增长,特别是“科技三项费占本级财政支出比例”指标有明显提高,说明科技进步考核对增加地方科技投入(本级投入),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考核结果表明:
    ——市、县、区各级政府对科技工作重视程度有所增强。依靠科技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力度不断加大,全国市(县)科技进步的宏观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
    ——大部分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积极性和作用得到发挥,科技工作职能充分体现,到工作有为有位,在推进地方科技进步中的桥头堡作用日益突出。
    ——大多数省市制定了科技兴市(县)激励和奖励机制,设立了专项资金,科技进步考核成为地方政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新疆区每年财政拨款1000万用于科技进步工作)。
    ——政府培育科技产业的助推作用进一步增强,企业逐步成为地市县科技创新的主体。
    ——党政第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局面已经形成。
    ——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成为地方科技工作的重要手段,创新的发展环境中不断深化,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的步伐加快。
    index.htm——科技投入得到重视和加强,本级科技三项经费占财支出比例有较大提高,地方在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方面取得较好成效。
    地方普遍反映科技进步考核工作对地方经济、社会和生态建设与发展具有很强的激励和推动作用。同时,考核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地方科技工作的薄弱环节,将在市县区科技进步态势分析报告中具体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