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园艺农场】  一二九团最初为“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农七师第二管理处园艺农场”。1959年3月,师决定将第二管理处处部由二十团迁至独克公路55公里东侧。同年4月,二管处从二十五团、二十团、柳沟二场各抽调一个基建队到五五地区修路盖房。1960年9月1日,经兵团党委批准,成立园艺农场。

    1963年10月30日,为贯彻中央精兵简政和增产节约指示精神,师研究决定将一、二管理处的园艺农场改为处直单位。至此,园艺农场下辖生产一队、生产三队、生产四队、生产五队、试验站、1731连、奶牛场、造林队、保修厂、子女校、副业连、果园队、卫生所、五五食堂、场部等14个单位。【处直农场】  1963年10月30日,园艺农场更名为处直农场。1964年初,1731连与果园队合并。1月10日,二管处对处直单位进行整编,撤销园艺农场番号及机构,由二管处直接领导;将原处部商店、园艺农场五五食堂合编为处直商店;原水管总所工程队、副业连合编为处直副业一队;原处直机运队、园艺农场副业队、保养间合并为处直副业队;原园艺农场三队、五队、奶牛场合并为处直奶牛场;原园艺农场一队、造林队合并为果园队;原生产二队、1731连合并为处直武装连;原生产六队、试验站合并为处直良种队;原园艺农场机耕队改为处直机耕队;原园艺农场子女校合并为五五中学附属小学。

    1965年春,车排子五场解散。二管处以独克公路60公里处为界,以南的连队划归处直农场,同时将处直托里种羊场与处直农场合并,处直农场规模扩大,耕地面积、人口有所增长。处直农场下辖一队、二队、三队、四队、五队、六队、七队、良种队、武装连、机耕队、五五中学、果园队、奶牛场、副业一队、副业二队、卫生所、商店等16个单位。【五五农场】  1965年1月,处直农场与二管处托里种羊场合并成立五五农场。

    1966年3月2日,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精简机构,五五农场将所属基层单位进行整编:原良种队、果园队、水管站名称不变;卫生所改为卫生队;原生产五队、八队及奶牛场合并为生产一队;原劳改队为生产二队;原生产七队改为生产三队;原生产六队改为生产四队;原生产一队、二队合并为生产五队;原生产三队、四队合并为生产六队;原副业二队改为加工厂;原机耕队与小修厂合并为保修厂;托里种羊场仍编为畜牧一队、二队、三队、农业队;五五中学小学部为五五农场子女小学。

    同年5月12日,五五农场党委决定将生产三队以独克公路为界,路西仍为三队,路东为基建队。

    1969年1月7日,农七师临时党委决定撤消二管处,将第二修配厂、二管处中学划归五五农场领导。二管处水管总所暂由师直接领导。1月21日,五五农场党委决定小修厂除收割机、发电机、德特一16机车、一台车床及人员调加工厂外,其余人员、修理设备、固定资产调入第二修配厂。2月6日,经场党委研究决定五五小学与五五中学合并。二管处代管的邮局、银

行、国库的领导和行政管理工作由五五农场代管。

    1969年4月4日,五五农场决定将连队番号重新编制:原生产二队编为一连;原生产一队编为二连;原生产三队编为三连;原生产四队编为四连;原生产五队编为五连;原生产六队编为六连;原生产七队编为七连;原基建队新点编为八连;原良种队编为九连;原果园队编为十连;原基建队、水管站编为十一连;原加工厂编为十二连;原卫生队编为卫生连;原五五中学编为五五子女校;原新生队编为新一队;商店、修配厂、劳改队名称不变。【一二九团】  1 969年兵团实行统一编制,五五农场为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农七师一二九团。

    6月23日,根据兵团党委[1969]155号文件和师党委54号文件精神,五五农场三枚旧印章作废。6月25日起正式启用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农业第七师一二九团、一二九团司令部、一二九团政治处、一二九团后勤处四枚新印章。

    7月20日,根据师党委[1969]064号文件精神,团党委决定从7月21日起,保养间从修配厂析出,成立小修厂,负责团场的机械维修。

    1973年,团党委确定原五连改为副业连,原五连17块条田3 720亩划归六连,8块条田2 110亩划归十五连,职工分调各连队。原二队改为五连,一队皮革组划归副业连。

    1975年,兵团建制撤销,一二九团隶属塔城地区农垦局管理;1977年,一二九团更改单位番号如下:一二九团卫生连改为一二九团医院;一二九团新一队改为一二九团十三连,一二九团小修厂改为一二九团修造厂,一二九团十二连改为一二九团联合加工厂。同年,酿酒车间从加工厂析出,成立五五洒厂。

    年底,一二九团划归乌苏中心县领导,直至1978年奎屯农垦局成立,一二九团归属奎屯农垦局管辖。

    1981年7月30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团保卫科改为派出所。至1977年,一二九团下辖农牧业建制单位21个,工交建商单位18个,文教卫生单位6个,团部机关科室28个。

    2000年1月24日,原建筑公司农业队从建筑公司析出成立十连,团辖农业连队15个;畜牧、兽医单位3个:种养场、东羊场、兽医站;园林单位1个:果园一队;工交单位10个;建筑单位2个:建筑公司、建筑一队;事业单位6个:五五中学、五五小学、星光幼儿园、教育服务中心、医院、防疫站;团机关科室32个;另有敬老院1个。

    2001年8月27日,根据国务院[1998]第252号《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精神,一二九团所属事业单位更名如下:原“新疆奎屯农七师一二九团中心幼儿园"更名为“新疆兵团农七师一二九团星光幼儿园”;原“新疆奎屯农七师一二九团医院”更名为“新

疆兵团农七师一二九团医院”;原“新疆奎屯农七师一二九团五五中学”更名为“新疆兵团农七师一二九团五五中学”;原“新疆奎屯农七师一二九团五五小学”更名为“新疆兵团农七师一二九团五五小学”。

    2002年7月16日,敬老院正式升格为农七师福利院、光荣院。18日,经党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撤销汽车队编制,并入水电暖公司,原汽车队人员、资产一并纳入水电暖公司管理。23日,粮油加工厂并入棉花加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