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七师历年大事记-1982
 
 

 

    3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1981123[1981]45号文件《关于恢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决定》及自治区党委19823月关于在自治区农垦总局和各地州农垦局的基础上,恢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所属各师()建制的决定,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农垦局为基础,恢复农七师建制,从41日起正式办公,使用新番号。

    4月1日  农七师成立教师进修学校,营级建制。1984年扩建为教师培训中心,团级建制。

    春一二五团九连职工郝国桥与连队签订承包30亩菜地的合同。当年郝国桥完成12500元的上缴利润,个人净收入2400元,比原来固定工资多1200元。郝国桥是全师第一个实行家庭承包的职工。

    6月17日  兵团党委任命恢复后的农七师党政副职领导干部。

    8月5日  兵团党委转发自治区党委任免通知:任命杨新三为农七师政治委员、党委书记,免去石河子农工商联合企业()党委副书记职务;任命王云龙为农七师师长。

    11月11日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严厉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的决定》,师成立打击经济领域犯罪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12月30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决定将奎屯市党政机构与农七师分开单设。免除经自治区任命的农七师领导兼任的奎屯市党政领导职务。1983111日,奎屯市党政机关从农七师办公楼搬到第二招待所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