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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概
述
奎屯热电厂位于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北京东路,门牌89号,占地面积27万m2。先后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七师“七一”发电厂、农七师发电厂、奎屯市发电厂、奎屯发电厂等名称,1995年改为奎屯热电厂(以下简称电厂),属于农七师直属企业。东与奎屯农七师造纸厂、雪松木材厂相邻,西与奎屯农七师棉纺厂以昌吉路相隔,南靠奎屯糖厂和奎屯经济技术开发区,北隔乌鲁木齐路与农七师一建房建二连、农七师农科所接壤,处于农七师、奎屯市工业区的中心,地势平坦,距奎屯市中心4公里,对奎屯市区供热极为便利;是农七师和奎屯垦区供电、供热的主力电厂。1992年五期扩建工程肩负供热任务,成为热电联产发供一体的企业。1993年9月与乌鲁木齐电网(玛奎线)联网,每年购入部分电量弥补奎屯农七师电网电量的不足,增加了农七师电网的可靠性,结束了电厂34年以来孤立运行的局面。1996年底,全厂有汉、回、蒙(古)、锡伯4个民族,职工550人,其中正式职工525人,合同制临时工25人。固定资产原值为1.392亿元,装机容量3.6万千瓦,年发电量可以达到1.8~2亿千瓦时,输电线路324公里,主变压器容量为118150千伏安,供电范围为农七师9个农牧团场和奎屯市北京路以北的部分市区,面积达3850平方公里。
1992年起担负奎屯市区供热任务,基本可以适应农七师、奎屯市区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用电的需要和部分用热的需要。
农七师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个农业师之一。1949年组建,番号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二十二兵团九军步兵第二十五师,1953年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农业建设第七师,从事农业生产建设。1954年隶属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奎屯垦区是农七师1957年春师部迁来后开发的垦区。1949年以前,奎屯是天山北麓乌苏县管辖的一个乡村,仅有164户393人,有从事农牧业的汉、回、哈萨克、俄罗斯、维吾尔等民族居住,是关内通往伊犁至西欧的一个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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